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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交易中心合作会员资格申请及审批流程

发布时间:2024-04-16 15:21:25


流程详细说明


 一、合作会员设立申请程序


公司上一年度财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和交易中心要求的其它文件。


 1.拟申请设立武汉华中石油化工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现货协议交易业务合作会员的单位向交易中心递交如下资料:《会员设立申请表》,主要发起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主要发起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主要发起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主要发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专业从业人员简历


 2.交易中心对相关资料进行初审。


 3.初审通过,交易中心向申请单位发出设立意向通知书。


 4.申请单位凭此通知书在工商管理机关办理企业注册登记。


 二、合作会员复审程序


 1. 申请单位完成注册登记,申请单位向交易中心递交新设公司的如下资料:公司章程;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组织结构图。


 2. 交易中心对相关资料进行复审。


 3. 复审通过并缴齐相关费用后,新设公司与交易中心签署会员协议,正式获得合作会员资格,并颁发会员证书;未被批准者交易中心出具资格否定书,由申请者自行承担一切申办费用。


 三、合作会员取得交易资格


 1. 合作会员缴齐交易中心相关费用。


 2. 交易系统增加合作会员信息。


 3. 交易系统增加产业会员与合作会员关系。


 4. 合作会员在指定的第三方存管机构开设专用资金结算账户,并签署三方存管协议。


 5. 合作会员向交易中心现货协议交易业务部合规稽核部门申请现场实地复审。


 6. 合作会员进行入金。


 7. 交易系统修改合作会员状态为正常。


 四、说明


 1、 合作会员取得数字编码。


 2、 具体申办材料可依据交易中心相关规则制度。